从这些点去了解水质监测标准样品 |
点击次数:503 发布时间:2021-11-19 |
在采集水质监测标准样品的地表水时水质检测人员可以根据不同的水体功能、水文要素和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等实际情况,力求以zui低的采样频次,取得最有时间代表性的样品,既要满足能反映水质状况的要求,又要切实可行。 一、常规饮用水检测项目: (1)感官性质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毒理指标:砷、镉、铬、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甲醛、亚氯酸盐、氯酸盐; (2)微生物指标: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致病菌、菌落总数; (3)放射性指标: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二、下面我们来看看水质监测标准样品的采样频次与时间的确定: (1)布设监测断面的河流(段)每年至少监测采样3次。分别在平水期、丰水期和枯水期各采样两次。 (2)国控监测断面(或垂线)每月采样一次。 (3)如某必测项目连续三年均未检出,且在断面附近确定无新增排放源,而现有污染源排污量未增的情况下,每年可采样一次进行测定。一旦检出,或在断面附近有新的排放源或现有污染源有新增排污量时,即恢复正常采样。 (4)如遇有特殊自然情况,或发生污染事故时,要根据需要随时增加采样频次。 (5)为特定的环境管理需要而设置的断面,应根据国家或地方的具体要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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